麻山法院:“雷霆2020”执行攻坚威力初显

日前,麻山区法院对两起执行案件分别采取搜查和强制腾退措施。这是麻山区法院按照省法院“雷霆2020”集中执行行动总要求,正式吹响执行攻坚冲锋号角,迅速开展的执行攻坚行动。

冯某与侯某、费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标的38.76万元。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原告冯某向麻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还款日期,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偿还欠款,申请执行人冯某向麻山法院提出恢复执行,并要求对被执行人侯某承包车间进行搜查。

9月4日上午7时52分,法院执行民警进入侯某所在公司,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询问,并对财务室依法搜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往来账目,公司仓库存放有价值物品。法院依法对账目和物品进行扣押封存,同时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为下一步执行侯某名下财产创造有利条件。

王某、刘某与曲某、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曲某、郭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王某、刘某向麻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曲某、郭某以所抵押房产抵付部分案件款。协议生效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曲某、郭某尚未实际交付房屋,申请执行人王某、刘某向麻山法院申请对该房屋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同日上午8时18分,法院执行人员到达新区2号楼,找到被执行人郭某,要求郭某将被执行房屋腾退给申请人刘某,经过郭某与刘某协商,郭某于16时前将屋内剩余物品全部清空,将房屋腾退给刘某,并将房屋钥匙交给刘某。执行人员通知双方在房屋腾退结束后,于当日到法院做结案笔录,双方表示同意,本次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两起案件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麻山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

(王晖 记者孙洪义)

编辑:孙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