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多举措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

11月5日,记者获悉,日前,鞍山市下发了《鞍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19条措施,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支持指导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提出用人单位应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的权利,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各级政府要对无稳定就业岗位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着力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

鞍山市还将通过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