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冕宁 纪委给公安局送达纪检监察建议书

封面新闻记者曹笑
11月2日,封面新闻获悉:四川凉山州冕宁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大会的形式,向县公安局现场送达了《监察建议书》:“请你单位拟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30日内报送县纪监委,同时派驻纪检组也要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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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冕宁县纪监委在查办“5.06”扫黑除恶专案的过程中,发现县公安局个别干警在履行职责、执法办案、案件定性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现已对该案中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结拜“兄弟”的沙某某、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处入股经商获利的牟某,给予了开除党籍、政务降级的党纪政务重处分;对“涉黑”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调查不细、定性不准的伍某、黄某某进行了追责问责;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6名公安干警进行了诫勉。
针对该案查办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冕宁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将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落到实处,及时向县公安局发放了《监察建议书》。
县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对我局发出的《监察建议书》,指出了我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2020年以来,冕宁县纪监委为确保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两书”精准发挥监督作用,将政治效果、监督效果最大化,采用了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现场送达通报的方式进行发放。送达通报会不仅邀请相关部门的县级分管领导参会,还特别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一同参会。截止目前,已召开送达通报会11次,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
“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职责,我们要持续加强监督保障,用活用好‘两书’,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冕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