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小区业主很无奈,私家车位竟不能安装充电桩?物业这样解释

近日,城中区桂柳路怡和天成苑小区居民吴女士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反映,她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想在自家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由于物业的阻拦,安装充电桩落地难,实在很无奈。

其实,针对该小区居民申请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一事,主播也曾发布过相关报道。(相关报道:《小区没有公用充电桩,想自己装要征得60%业主同意!怡和天成苑小区一业主犯难了》)

据报道,由于地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为了保证安全,小区柳州海韵之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住建部门的建议,计划于今年6月在小区外公共区域建设15个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预计年底前完成施工。

但居民桂先生表示,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自家车库安装充电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物业建设露天充电桩,不仅要收取服务费,同时也要停车费,极大增加了居民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难道物业公司就不能参考周边小区的做法,同意居民在自家车库安装充电桩吗?”桂先生对于物业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业主希望安装充电桩给车辆充电

记者了解到,对于该事项,城中区住建局也多次与物业沟通,但物业认为涉及消防、油电混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律不许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该局没有权限强制性要求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

10月21日,记者来到该小区,注意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是半封闭环境,出于对业主的安全和利益考虑,小区物业一直采取油电隔离停放的管理模式。因少部分业主坚持想在自家的私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经市住建局指导意见,已组织开展业主意见征询,小区共有1058户居民,若达到总户数的66.66%(705户)以上业主同意方可生效,意见征询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据了解,按照柳州出台有关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只要市民提交申请安装充电桩,柳州供电局会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条件确认、用电安装、施工建设等工作。对于物业提出的“油电混用”存在安全隐患这一说法,柳州供电局充电桩项目建设负责人苏先生表示,只要是合格正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上所处环境电容量等各条件允许,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是不会影响到周围的汽油汽车。

据悉,由于该小区物业服务单位隶属中烟集团,该物业单位接受中烟集团的管理,物业公司将该事项向中烟集团进行申报的同时,也在征集业主意见,目前已征询418户,公共区域车位充电桩安装也正在办理施工手续,计划10月底进场施工安装。

来源:柳州1号APP 记者 罗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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