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私自将空中花园改建成书房 发生漏水造成损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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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家住湖北宜昌市伍家岗区某小区的业主小新(化名)发现自家客厅、书房部分墙面、门套被水浸泡受损,这已经是自2017年11月入住以来发生的第二次漏水事故了,这次损失更大。小新认为主管道堵塞造成个人经济损失,主管道长期没有进行检查和疏通是事件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辩称:小新与物业公司签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约定,业主装修时不能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等内容。小新在装修房屋时,将房屋内空中花园的部分改建成书房。况且,在发生渗水问题后,物业公司即组织了排查,确定渗水系因排水管道堵塞引起后,安排渗水管道疏通并对管道进行改造。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小新对其房屋原规划为空中花园的部分进行了改建,其行为不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后房屋发生渗水,系因房屋中主管道堵塞造成。物业公司在接到原告通知后,即对管道组织疏通修缮,并对管道进行改造,已经尽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的责任。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小新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房屋渗漏问题频发,因房屋渗漏引发的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受理的此类纠纷案件数量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法官提醒:遇到纠纷不要急,应尽快查清漏水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注意保留证据,方便日后定责。
来源 :伍家岗区法院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