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丨江永县:清退涉企保证金押金 营造亲商护商好氛围

集中清退现场。

红网时刻 通讯员 陈健林 记者 王义正 江永县报道

“原本今年六月份应该退还给我的投资保证金今天终于到账了,补充了我公司的现金流。”10月22日,永州市江永县举行第一批涉企保证金、押金现场集中清退现场会,永州中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家乐开心地说。

永州中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钢回收、废铝回收、铝锭加工销售等业务,于2019年1月1日,与江永县政府签订了《江永县再生资源回收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3个月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20万元投资保证金。在当地的大力支持下,该公司当年上缴税收2915万元。根据投资协议书中约定,公司正常营业10日内,可申请退回投资保证金。

企业领回了清退款。

“由于我公司业务繁忙,忘记了这回事,没有及时向工业园区申请退回投资保证金。”杨家乐激动地说,这次保证金清退工作是江永县纪委监委的暖心举措,让客商能够轻装上阵,干事创业的信心更足了。

永州安登利电子有限公司是2016年来江永建厂的,当时根据投资建厂的协议,公司交了一笔5万元的厂房押金给到工业园区。由于时间比较长,企业负责人也做了更换,厂房押金一直没有退还。

“这一次江永县纪委监委对这些押金进行清理,对我们来讲也是一个支持”。永州安登利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有威对江永县纪委监委规范涉企保证金、押金清退工作大为赞赏,“县里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今年9月以来,江永县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瓶颈,集中整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保证金、押金清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采取单位自查自纠,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各单位历年来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押金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押金,县纪委监委根据具体情况,分批组织开展各类保证金、押金清退大会。对应退而又未退的,不按相关规定乱收、多收保证金、押金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到底,切实维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经过多次核实确认,截至目前,共核查出应退未退并符合清退条件的保证金、押金共计47.0815万元,现已全部清退,涉及企业5家、个人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