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安:岳父拳打女婿 因故意伤害获刑六个月

护女心切,岳父拳打女婿,造成女婿轻伤二级。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8月29日13时,康某女因家庭琐事与丈夫戴某发生争执,便打电话叫其父亲康某某来到现场。康某某认为戴某打了自己女儿,便用拳头在戴某的头部、左肩膀处打了几拳。随后,双方厮打在一起。经过鉴定,戴某左肩肩胛骨骨折,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黎洁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