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两男子贪吃野味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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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0日讯(通讯员 刘芸)10月9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了两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被猎捕的野生鸟类11只。
当晚7点多,犯罪嫌疑人周某、吴某因贪吃野味,在该县水口乡茶山村与瓦屋塘镇水庙村的交界处“两坨田”山场,采用灯光照射、竹扫帚鞭打等方式猎捕各种野生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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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当晚9点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往案发现场。蹲点两小时后,当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探照灯2个、头戴式强光照明灯2个、摩托车电瓶2个。
被猎捕的野生鸟类10只死亡,1只存活,其中4只池鹭、4只栗苇鳽、1只红翅凤头鹃等,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绥宁县森林公安局红岩派出所所长刘助宴介绍,绥宁处于南北的候鸟迁徙带上,目前正是候鸟的重要迁徙时间点。他呼吁广大群众切勿滥捕野生鸟类,森林公安一定会从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