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获刑10天后,曾“撘班子”的县长落马

8月24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株洲市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苏涛生于1971年5月,一直在株洲工作。早期在家乡醴陵市任职,1990年从攸县师范学校毕业后进入醴陵市白兔潭镇政府工作,1994年任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4年,苏涛调入共青团醴陵市委,先后任副书记、书记,1998年起先后任浦口镇党委书记、王仙镇党委书记,2002年任醴陵市委常委,先后兼任城管委党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2003年,苏涛卸任醴陵市委常委,任市政府副市长,2006年再度担任醴陵市委常委,兼任市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2007年转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0年,苏涛调任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职3年,并于2011年明确为正处级,2013年任株洲市城管局局长,2016年调任攸县县长,至此番被查。

“政事儿”注意到,10天前,曾与苏涛“撘班子”的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获刑15年。

谭润洪生于1976年8月,曾任株洲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调任攸县县委书记。就在同月,苏涛调任攸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同年11月任县长。

二人共事2年。

2018年9月谭润洪在攸县县委书记任上落马,次年1月被双开。经查,谭润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接受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商谋取利益,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与多名女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提篮子”等方式伙同特定关系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今年8月13日,谭润洪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谭润洪利用担任株洲县县长、县委书记、攸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土地出让、工程承揽、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案件处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刘某姣(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株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某(另案处理)、郭某、左某冀、邓某、吴某红、周某华、冷某勋、郭某斌、刘某明、刘某、沈某勇等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3.5197万元,其中既遂人民币5703.5197万元,未遂人民币350万元,索贿人民币3015.471万元。

苏涛简历

苏涛,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湖南醴陵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9--1990.07攸县师范学校学习

1990.07--1994.09醴陵市白兔潭镇政府专干、办公室秘书(其间:1992.09--1994.06湖南电大株洲分校文秘专业专科学习)

1994.09--1994.12醴陵市白兔潭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4.12--1997.01共青团醴陵市委副书记

1997.01--1998.01共青团醴陵市委书记

1998.01--2001.12醴陵市浦口镇党委书记

(其间: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2001.12--2002.02醴陵市王仙镇党委书记

2002.02--2002.12醴陵市委常委,城管委党委书记(其间:2000.02--2002.04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进修班学习)

2002.12--2003.08醴陵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3.08--2006.06醴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6.06--2007.01醴陵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

2007.01--2010.05醴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0.05--2011.06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创建办主任(其间:2010.06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法律硕士学位)

2011.06--2013.11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党组成员,创建办主任(高配正处)

2013.11--2016.08株洲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8--2016.11攸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提名人选

2016.11-至今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20年8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