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无罪!迄今遭羁押最久申冤者为何再审改判?

律师表示,后续将继续为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同时针对当年违法办案的司法人员展开追责。

撰稿 | 一 一

8月4日(今天)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7月9日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背负了27年杀人罪名、现年53岁的张玉环,终于洗脱罪名,重获清白。

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张玉环已被羁押了9778天,是截至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

案情停滞数年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3天后,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被带走后的1993年11月3日和11月4日,张玉环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

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辩称冤枉,称是公安局逼打招认的。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该判决中,南昌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但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后,案件陷入了长达数年的停滞。

在等待终审判决的六年里,张玉环被羁押于进贤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管教干部和普通犯人都管他叫花生米,因为他是死刑犯,大家管挨枪子儿就叫挨花生米。”张当年的狱友黄冠明说,2001年,黄冠明和张玉环一起被羁押于进贤看守所,两人在同一个监室里待了十来个月。

黄冠明记得,那段时间里,张玉环精神负担很重,常常闹绝食,碰到领导模样的人就砸门喊冤。在看守所里,张玉环很喜欢和有文化的人讲自己的案情,让别人指导他怎么写申诉书。

黄冠明告诉记者,他曾经问过张玉环,那件事到底是不是他干的。张玉环说,“我根本不会做那样的傻事”。

时隔六年半,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二审判决结果宣布后,张玉环由进贤县看守所转到南昌市监狱服刑。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回忆,初到南昌监狱时,张玉环经常故意不完成分配给他的裁剪衣服的任务,甚至多次剪坏衣服,为此被关了几次禁闭。

探监的时候,张民强告诉张玉环:“如果事情真是你做的,判个死缓就谢天谢地吧;如果不是你做的,你就继续写材料申诉!”

张民强说,他每次探视都会给弟弟带去一百个信封和一百张邮票,他让弟弟每周给相关申诉单位写一封信,向各级司法部门讲述冤情。经年累月下来,张玉环自己寄出的信至少有上千封,经张民强之手寄出的也有两三百封。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书显示,江西高院终审该案时认为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且裁定书中并未显示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古往今来,谁都清楚杀人偿命,况且本案凶犯连杀两命,无疑罪应当诛……既然确认我是杀人犯,就应有证据、证人、证言,证据确凿,枪决我毫无怨言,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就应依法判我无罪,恳请最高检察官们把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不要把我当一个替死鬼终身禁监,这是不公平的……”2002年,张玉环在一封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信中写道。

2017年,律师王飞和尚满庆接手了这个案子。在查阅案卷材料后,他们总结出案件存在的三大疑点:

1.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

2.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

3.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

王飞律师指出,依照终审时适用的1997年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死刑案件却没有律师辩护,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此外,张玉环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明显是留有余地。”

2018,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玉环案启动立案复查。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7月9日庭审现场

7月9日上午九点,张玉环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律师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无罪辩护。

法庭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在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因而建议法院改判无罪。

张玉环在最后陈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道。

为什么改判无罪?

8月4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审判长田甘霖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他指出再审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因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此外,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沉冤27年的张玉环杀人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是司法的进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张玉环被宣判无罪后,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江西高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王飞律师表示,后续将继续为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同时针对当年违法办案的司法人员展开追责。

团圆,是最大的心愿

对于张家人来说,一家团圆是他们当下最大的心愿。自7月9日再审开庭之后,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就没有睡过好觉,他几次忍不住打电话到江西高院询问宣判日期,得到的回复都是“快了,快了”。

张玉环的前妻宋小女回忆,得知张玉环被定为凶手时,她当时哭着瘫软在了路边,不停对身边人说“这绝不可能”:她不相信丈夫会无故杀死和自己儿子年龄相仿的两个邻家孩子。

宋小女在家排行老七,是家里最小的女儿。结婚前,母亲跟她说,“你是老实人,嫁人也要嫁个老实人。”宋小女说,经人介绍,张玉环成了母亲心目中的理想女婿,1988年,两人结婚,婚后第二年和第三年陆续有了两个儿子。

在她眼里,张玉环是个既能挣钱,又会顾家,对自己百般迁就、疼爱的丈夫。

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凶手后,被害家庭的责骂、同村人的冷眼接踵而来。宋小女不敢再带着两个儿子在张家村生活下去。她和两个儿子辗转于娘家和几位亲戚家,“这家待两个月,那家待两个月,过着一种流浪生活”。

1994年下半年,宋小女把两个儿子留给家人照顾,一个人去了深圳,在一位老乡的餐馆里刷洗餐具,打点后厨。1999年,经家人介绍,宋小女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在决定和他一起生活之前,宋小女和他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要无条件地对她两个儿子好,二是无论她什么时候想去看望张玉环,他都不能拦着。

2012年,宋小女和张玉环正式签署了离婚协议。

出事前,张玉环和宋小女的合影

两人的大儿子张宝仁初中毕业后就已外出打工,二儿子张宝刚则没上完小学就辍学了,如今,兄弟二人都已成家,各自有了两个孩子。他们在不同渔业公司上班,帮人出海打鱼,收入勉强能维持家庭生活。

考虑到20多年的牢狱生活已让父亲与社会脱节,失去妻子与完整的家庭也给父亲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两个儿子计划先陪张玉环在县城租个房子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帮助他慢慢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之后到底是跟我们一起回福建生活,还是留在老家,就看父亲的选择了。” 张宝刚只希望,能在一家人还有机会在一起的时候,拍一张全家福。

宋小女则表示,等张玉环出狱,一家人会先在进贤老家过几天团圆生活,之后她会回到现在丈夫身边,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她想在生活和情感上好好补偿丈夫,“这些年,为了张玉环的案子,我亏欠他太多了”。

对于张宝仁和张宝刚而言,母亲的选择情有可原,他们理解且支持。

大哥张民强说,一家人为弟弟的案子奔波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宣判的日子,已经为张玉环回家做好了所有准备,张玉环无罪释放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回老家和母亲团聚。“今天正好是农历十五,我让妹妹准备了汤圆,一家人吃个团圆饭”。

张玉环被带走的1993年上半年,老父亲刚因病过世,倘若一切顺利,张民强打算,带着弟弟去给父亲扫个墓,“这二十七年他一次也没去过,也算是告慰父亲在天之灵吧”。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

新民周刊所有平台稿件, 未经正式授权一律不得转载、出版、改编,或进行与新民周刊版权相关的其他行为,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