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野生保护动物,男子花80元买了3只虎纹蛙、32只沼蛙食用!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杨明伟

听证会现场

7月21日下午,肇庆市德庆县检察院首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听证会在该院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飞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案件侦查人员等应邀参会听证并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情,阐明了相关事实、理由及法律法规,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现场进行了释法说理。

公益损害人江某某陈述表示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明知蛙类是野生保护动物,却以80元的价钱在德庆县德城镇三号闸口向一名外地人购买了虎纹蛙3只,沼蛙32只供自己食用,触犯刑法,涉嫌构成犯罪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的规定计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进行赔偿和向社会公开道歉。

最后,经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案件侦查人员的综合审查评议,一致认为德庆县检察院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诉前和解的做法实体和程序均合法,处理适当。德庆县检察院根据法律和证据,充分考虑各位听证员的意见,最终作出和解决定。(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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