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686套住房正在分房!下个月就能入住,位置就在雨花区雅塘片区

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城投获悉,作为长沙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雅塘片区一系列项目建设正在加紧推进,中城苑安置小区建设即将完工验收,预计今年8月达到交房条件,一批居民即将搬入新家。

记者来到位于长沙雨花区雅塘冲片区的中城苑安置小区项目现场,一期工程的部分住宅楼、商铺、室外土方、小区道路等已经基本完工,行道铺设、绿化种植、外墙装修也在井然有序地进行收尾工作。在现场,验房组工作人员对房屋内外的各项建筑指标进行全面检查,标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即将搬迁入住新房的居民拥有舒适满意的居家环境。

中城苑安置小区项目总用地约221亩,共包括24栋单体建筑,共分为三期建设,累计可提供住宅1946套、公寓1537套。目前,一期工程的部分住宅楼、商铺、室外土方、小区道路和室外园林绿化施工等已经基本完工,预计今年8月达到交房条件。

今天(7月14日)上午,该小区一期686套住房将进行现场分房,分为75平方米、100平方米、125平方米三种户型面积,采取抓阄摸号的方式确定最终房号,雨花区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将全程监督,并邀请社区分房代表现场监督。再过不久,一批居民就将可以搬入新家,享受高品质打造的安置住宅。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获得国家试点以来,目前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正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先后出台试点实施方案、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等,并率先启动住房租赁平台建设,通过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住房等方式积极筹集房源,同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闲置厂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和其他商业用房等非居住类型的现有房屋,依法改造为租赁住房。

根据各区县(市)申报情况

结合各园区产业发展

人口流入和工作基础等

2019-2021年租赁住房房源

筹集任务如下

长沙高新区13000套

长沙经开区13000套

宁乡经开区7000套

浏阳经开区5000套

望城经开区6000套

芙蓉区4500套(其中隆平高科技园1500套)

天心区4500套(其中天心经开区1500套)

岳麓区6000套(其中岳麓高新区1500套)

开福区7700套(其中金霞开发区2000套、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2700套)

雨花区6000套(其中雨花经开区2000套)

浏阳高新区1800套

宁乡高新区3000套

此前相关报道

万家园小区是长沙2019年竣工的最大的公租房、廉租房项目。其中廉租房的租金为1元每平米,公租房租金为8元每平米。主要针对长沙市区无房低收入家庭。

万家园小区一共有1600多套住房,全部进行了简单装修,市民摇号成功后可办理手续直接入住。而小区还配备了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公租房有什么好处?

本市城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93元的低收入廉租保障对象,月租金1元/平方米;本市城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及新就业大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524元,月租金8元/平方米。

谁可以申请?

怎样申请?要走哪些程序?

补贴标准有哪些?

申请条件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8〕49号文件,公租房租赁补贴主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的本市城区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问题。一个家庭只能同时享受一种补贴方式。

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要求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两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两年),申请对象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要求持有本市居住证,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申请条件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8〕49号文件,公租房租赁补贴主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的本市城区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问题。一个家庭只能同时享受一种补贴方式。

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要求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两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两年),申请对象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要求持有本市居住证,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审核程序

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接收申请材料并报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及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申报信息。

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验,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向长沙市公安、国土资源、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长房集团等单位发送申请对象的核查信息,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核查比对后进行初审和公示,再提交资料给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报长沙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和公示。

对审批合格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单。

注:申请材料、条件认定、审核程序等申请审核具体要求,按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政策执行。

补贴标准

1、现行租赁补贴标准为28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一个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

2、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梯度补贴,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90% 、80% 和50% ,即:25元/月/平方米、22元/月/平方米、14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保障面积 -被保障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3、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4元/月/平方米。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有任何疑问,市民可以拨打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咨询。

芙蓉区:0731-89965822;

雨花区:0731-85881137;

开福区:0731-84390075;

天心区:0731-8512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