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检察长落马 湖南株洲纪委监察发公告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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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仕明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5月28日,中共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刘仕明违法犯罪线索并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通告称,2020年5月9日,株洲市纪委监委对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仕明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初步查明,刘仕明在担任几个县(市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期间,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鉴于刘仕明违纪及违法的时间跨度大,涉及地域和案件多,为将此案查深、查透、查彻底,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纪委监委在主动摸排问题线索的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刘仕明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并敦促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据中共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
刘仕明简历如下:
刘仕明,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湖南醴陵人,本科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9年8月,在醴陵市泗汾中学任教;1989年8月至2007年11月,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局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07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炎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株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2016年11月至今,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