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帮朋友违规提取公积金,男子获刑两年

近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该市房屋中介公司、企业职工伙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利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漏洞,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利用其在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了哥们义气,违反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规定,违规通过资料审核,致使32人的住房公积金被违规提取,提取额达3180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储备金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违规提取,单位设定制度是为了加强人员管理。在人情与制度面前,吴某选择了所谓的哥们义气违反管理制度,从而触犯法律,破坏公积金管理制度,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其帮助朋友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亦要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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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计野 刘子惜

编辑/荣雪颖

审核/杨蕊

终审/乔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