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圳将制定地铁票价定价办法,不举行听证会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摄影记者赵炎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制定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列入该委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列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这意味着,今年深圳市发改委将制定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但听取社会公众对该办法的意见不采取召开听证会的方式。
据了解,2019年年中,《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但征求意见期间,深圳市发改委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
图片
去年征求意见稿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2019年上半年,深圳地铁票价拟调整的消息曾引发深圳人的热议。2019年2月份,深圳市发改委就《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调整听证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地铁票价调整牵涉面广,当时有关部门为稳妥起见,在票价调整听证会召开之前,先就听证方案本身征求意见,但当时提出的拟议的3个票价调整方案实际皆会带来地铁票价上涨的结果,随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由于议题具有争议性,后期深圳市发改委听取意见后决定,暂时搁置调整地铁票价,改为先探索制定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待定价办法出台后,再议具体的地铁票价调整问题。
2019年年中,深圳市发改委起草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值得留意的是,过往不少政府部门就一些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时(公众可以电子邮件或纸质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公众参与度不高,收到的反馈往往很少或没有。尽管公众对地铁票价调整很关注,但深圳市发改委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0日《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深圳市发改委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
票价调整幅度不高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根据去年公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和调整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依据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财政补贴情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变化和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制定和调整票价。
政府应建立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和全寿命周期必要的运营维护资金。轨道交通运营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财务费用和日常运营费用构成。运营成本中的折旧及摊销费、财务费用不计入票价,由政府和轨道交通企业通过项目建设方案确定的途径解决。日常运营费用计入票价,通过票务收入解决。
轨道交通运营收入包括票务收入和非票务收入。制定和调整票价时,应将非票务净收入的92%冲减日常运营费用,其余8%作为企业合理收益。政府特许经营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项债等轨道交通项目对非票务收入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轨道交通票价调整幅度不得高于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且确保通勤乘客平均费用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超过6%。因实行低票价形成的运营亏损,财政给予补贴,补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综合来看,《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围绕地铁票价调整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未像香港地铁一样制定一条方程式来调整票价,事实上,依据香港地铁票价调整方程式计算出的结果,涨价是常态,社会也有一定争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