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这些中小微企业的福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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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减免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鸡冠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现就减免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鸡冠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二、减免金额
鸡冠区内中小微企业应缴纳的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申请程序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鸡冠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自证方式申报,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市环卫中心收费大队(和平北大街95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手续。
联系人:侯德爽,电话:2138858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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