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海南陵水县司法行政“硬核”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老板不给我发工资,还要赶我走,我无处可去,请司法所帮帮我。”
2020年3月11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司法局英州司法所接访了一位中年妇女马某某,反映自己是外来务工人员,被老板拖欠工资并驱离住所。
原来,2019年11月,马某某受老板吴某某雇佣到英州镇万安村委会火龙果基地工作,2020年3月4日,吴某某认为马某某不适合继续在火龙果基地工作,欲辞退马某某并要求其搬离火龙果基地住所,工资结算至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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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担心,当下疫情还未结束,自己被辞退后很难再找到工作,不愿意离职也不肯搬离火龙果基地住所。双方沟通无果后,吴某某采取了断水电的方式,试图逼迫马某某搬出火龙果基地住所,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并对火龙果基地的正常生产活动造成了干扰。
介入调解后,马某某与吴某某言语过激,僵持不下。英州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一方面,劝导马某某理性维权,不能任性妄为,干扰火龙果基地正常的生产工作;另一方面,说服吴某某综合考虑到临时解雇员工,会对员工造成一定损失,而且如果不尽快协商解决此事,也将影响火龙果基地的生产运作。
经调解员加班加点调解,2020年3月13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吴某某支付马某某工资10000元(包括二月份工资和一定的经济补偿);马某某搬离吴某某的火龙果基地住所。
至此,一起复产复工纠纷案件得以有效化解,有效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帮助火龙果基地解决了纠纷,顺利投入复产复工。
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接了陵水县清水湾阿罗哈某项目,海南某咨询有限公司却未如期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拖欠金额共计116万元,造成申请方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复工复产。
接到求助后,新村司法所第一时间组织调解人员讨论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并联系海南某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调解,但该公司屡次推脱,不愿配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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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员多番劝说,被申请方公司终于同意配合调解。2020年3月11日,新村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向双方当事人阐释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倡导共同营造守法诚信的经商环境。
最终,双方当事人最红同意达成协议,海南某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前一次性付清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合同款项1160000.00元,并将该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近年来,陵水县司法局立足于实际,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在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探索。特别是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以来,陵水县司法局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调处矛盾纠纷、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等硬核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记者注意到,陵水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灵活运用人民调解手段着力解决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和复工复产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中小民营企业免去繁琐的诉讼程序。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做好政策解读、法律释疑、普法宣传,将矛盾化解在一线,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为企业顺利复产复工做好坚强后盾,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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