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患者曾在输液室输液 现急寻接触者

江苏省卫健委分别于2月16 日、17日正式对外公布,扬州市江都区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一:
患者毛某某,男,汉,58岁,江都人,工作单位:扬州江阳电缆厂销售部(西湖镇)。2月4日自感恶寒、发热、肌肉酸痛等症状自服感冒药,于2月11日至扬州市中医院就诊, 2月14日晚23时核酸检测阳性,15日转扬州市三院隔离治疗。
其主要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2月3日,16时04分左右开车送舅舅舅妈到江都人民医院就诊,陪护1小时左右;19时23分左右驾车去江都人民医院接舅妈。
2月6日,下午到欧洲城西门北侧健康大药房买药(戴口罩)。
2月8日,12时52分左右前往扬州公司。
2月9日,7时15分开车前往扬州公司。
2月11日,7时25分左右开车去扬州公司,14时12分左右在扬州中医院就诊,隔离治疗。
患者二:
患者王某某,女,汉,72岁,江都人。患者于2020年1月31日出现低热、头昏、恶心呕吐症状,于当晚21:43到江都人民医院就诊(自述无流行病学史),查血常规显示白细胞升高、胸部CT提示正常。2月3-9日多次在江都人民医院就诊、输液治疗。2月11日上午11时患者到洪泉医院就诊,查胸部CT示:两肺炎症后,被收治入院。2月15日凌晨由120专车转运至江都区三院隔离收治。15日下午转扬州市三院隔离治疗,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其主要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及人员接触情况如下:
1月31日,晚21:16患者夫妇和外甥女莫某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至江都人民医院就诊,查血常规、CT后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回家,就诊过程全程戴口罩,未接触他人。
2月3日下午16:30,患者因发热不退,患者夫妇由外甥毛某某送至江都人民医院就诊,在急诊二楼输液室输液治疗(17:00-19:00);输液室同期有5个人一起输液,部分人员信息不详;结束后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回家,无外出,就诊过程全程戴口罩。
2月5日上午9:30,患者夫妇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到江都人民医院复诊,于10:00—14:00在急诊一楼输液室输液治疗。输液结束后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回家,无外出。
2月6日上午9:12,因全身酸痛,患者夫妇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至江都人民医院就诊。
2月7日,上午患者反复咳嗽发热,并出现腹部不适,下午14:26患者夫妇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至江都人民医院就诊,在急诊一楼输液区输液治疗(16:00-18:00),输液结束后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回家,无外出,就诊过程全程戴口罩。
2月8日上午9:42,患者夫妇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至江都人民医院急诊一楼输液室输液治疗,就诊过程全程戴口罩。11:42结束后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回家后,未外出。
2月9日上午10时,患者夫妇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至江都人民医院急诊一楼输液室输液治疗。14:00结束后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回家,后未接触他人。
2月11日上午11:00,患者夫妇打车(出租车信息已明确)至扬州洪泉医院就诊。
以上两例病例已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已被隔离医学观察。
特别提醒:
现提醒在上述时间段相应区域与以上病例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
2.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就诊过程要全程戴口罩。
4.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到所在乡镇(社区)进行登记。
扬州市江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