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口罩:进价0.6元卖1元的被处罚,进价1元的可以卖2元

2月12日,湖北洪湖一药店因将进价6毛的口罩1块钱售卖被罚没5.68万元引起广泛关注。
但就在当天,湖北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却发通告称,从2月13日开始口罩实行限量限价销售,统一售价0.9元/个,每人每天凭身份证限购10个,不得代购。
两者相对比,引发不少网友追问:进销价差4毛还算哄抬价格吗?
时隔一天,13日据@人民日报 消息,目前湖北已筹集首批50万只民用口罩,将按照进货价1元/只供应零售药店,并要求零售药店张贴告示按 2元/只平价向市场供应。第二批货源80万只民用口罩已经到货,除供应防疫部门外,其余将通过省内商超、药店渠道投放销售。第三批货源正在组织中。
药房卖口罩单个赚4毛被罚款4万
据湖北洪湖市委宣传部2月9日通报,2月5日,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湖市华康大药房涉嫌哄抬口罩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38000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其购销差价额高过《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件规定的15%标准,涉嫌哄抬价格。
目前,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案调查终结,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人民币42630元。
这则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
有网友表示,在口罩供求依然紧张的情况下,0.6元/只的进价卖1元/只,并不算贵,甚至称得上“良心价”,引起网络热议。12日下午,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药店口罩的加价幅度超过了湖北省的认定标准,但考虑到特殊情况,并未给予顶格处罚,药店相对也比较(能够)接受。
网友对于当地政府的这一做法并不认可。一位网友称,卖1元/只,堪称业界良心。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表示,这种处罚属于执法过度。疫情期间,各地政府虽应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产品的违法行为,但也要慎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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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被罚药店经营者毛先生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卖高价,被罚是内部沟通出了点问题。“搞药店的人都知道,卖口罩是赚不了几个钱的,疫病期间,不能趁火打劫,不要说有通知,没有通知我也不让涨价。”毛先生称,这次疫病,他还向红十字会捐了5万块钱,他经营的一家医院也腾出来给政府专门收治新冠肺炎病人。
毛先生说,他没有去申请复议,也不想评价罚款是否有问题,但确实认为口罩在这个时期不应该涨价。
当被问到“卖口罩不挣钱,商家还有积极性吗?”,毛先生则表示,这个时候,企业要讲责任。
洪湖市: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程序
12日晚,洪湖市委宣传部表示,洪湖市对该口罩处罚引发的争议非常重视,目前已对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程序,同时纪检部门也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
此前,12日下午,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发表《声明》称,他们的处罚决定是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湖北《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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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国是直通车,根据上面表述,其处罚决定是根据湖北《意见》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规定,判定“哄抬价格”行为。
但据了解,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总局《意见》)第八款规定,经营者违反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关于限定差价率、利润率或者限价相关规定的,构成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不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并且,总局《意见》中并无“购销差价额超过15%”属哄抬物价的相关规定。因此,洪湖市场监管局以“哄抬价格”行为处罚该药店或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意见》相冲突。
中国法学会消法学会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平时,大多商品或服务都是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以根据成本和供需关系自主定价。但在特殊时期的重要商品,国务院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对价格快速上涨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价格干预。
但也有法律专家表示,疫情期间,具体执法过程中,应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比如社会危害、不良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处罚。
湖北咸宁给部分口罩限价9毛单日限购10个
值得注意的是,2月12日,湖北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口罩、消毒液、酒精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的通告》称,从2月13日开始,该市将通过市指挥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52家定点药店,向市场投放定量口罩、消毒液、酒精,进货来源由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免运费集中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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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口罩实行限量限价销售,统一售价0.9元/个,每人每天凭身份证限购10个,不得代购。消毒液、酒精由药店按配送价加价15%进行销售。通告请广大市民规范使用消毒液、酒精,不得混合使用,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远离火源。未使用完的必须密封存放,避免儿童接触。
通告要求,各定点药店销售时要严格限量限价销售,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并做好销售登记,随时接受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检查,对不按规定价格销售、哄抬价格、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定点资格,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湖北130万只民用口罩投向市场
进价1元零售2元
据@人民日报 消息,按照湖北省指挥部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协调武汉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民用口罩市场供应,13日已筹集首批50万只民用口罩,通过武汉小药药公司销售网络投向武汉商务企业和零售药店。目前,已经有同济堂、好得快、中联等药房共1235家零售药店参加销售,并悬挂对应销售标识。
据了解,武汉小药药公司采取补贴运费、税费等方式,按照进货价1 元/只供应零售药店,并要求零售药店张贴告示按 2 元/只平价向市场供应。第二批货源80万只民用口罩已经到货,除供应防疫部门外,其余将通过省内商超、药店渠道投放销售。第三批货源正在组织中。
来源:深蓝财经综合自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洪湖发布、每日经济新闻、国是直通车、北京晚报、环球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