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还是IRR?2019年聚投诉超1.3万件投诉按IRR算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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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聚投诉发布2019互金报告显示,2018年11月,聚投诉平台推出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有效投诉的和解方案《21CN聚投诉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投诉处理规则(3.0版)》,其中,主张互金商家采用IRR作为利率计算方式,主动提供还款方案以解决投诉。
聚投诉推出的这一和解方案,获得了众多互金商家的认同。
一年多来,已有13700多件投诉帖依据该方案处理后结案。投诉处理中,不少头部网贷平台自愿采用聚投诉建议的IRR算法计算利率。
2019年10月21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施行。此后,一些平台按IRR的利率计算方式,调整产品年化利率至36%以下。
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虽然聚投诉主张采用IRR计算年利率获得众多互金商家的认同,但还有很多互金平台采用收取“咨询费、担保费、查询费、服务费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让借款人实际承担远高于年利率36%的贷款,而当借款人提出现金贷36%红线异议时,这些平台往往以年化利率采用APR计算反驳。
事实上,主张现金贷36%红线采用APR计算的不止互金平台,部分互联网金融领域研究人士也有类似观点。
例如,2019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可在财经网专栏发布标题为“民间借贷的雷池之界:年化收益率36%而非内部收益率36%”的文章指出:
梳理我国年利率36%来龙去脉之后发现,相关利率即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与“年化收益率”(APR)计算方式一致。梳理美国法律史的梳理表明,36%(APR)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市场驱动和政策导向的平衡结果。
在当前没有具体细则的情形,可以按照《非法放贷意见》第5条的规定,将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违约金等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的期初金额,一并纳入计算。从而得出如下结算公式:年化收益率APR=(期初费用+总还款额-合同约定贷款本金)/借款年限/合同约定贷款本金x100%。
事实上,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利率管制目的看,只有作为借款成本统一标准的“综合年化利率”才是监管对象,用于衡量金融机构投资收益的“内部收益率”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监管考量目标。
该文章一出,引发互金圈巨大关注和讨论。现金贷36%红线到底该采用APR计算,还是IRR计算呢?
两天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微信公号发布标题为“我的天,原来贷款利率还有这么多“花样”——常见利率“陷阱”解析”文章指出,常见利率陷阱包括三种类型:
1)日利率万分之五,实际利率为18.25%;
2)、月分期费率0.5%,对应年利率不是6%,实际年利率为10.9%;
3)本金10万,分12期贷款,每月0.5%利息,但贷款机构要收取2万服务费。表面上,年利率为6%,但实际年利率为55.43%,其中2万元为“砍头息”。
实际利率计算公式为IRR,用到的概念是内部收益率,具体怎么理解呢?
怎么今天的100元和一个月、两个月…N个月后的100元,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未来的100元,考虑到时间因素,折回到当前的价值可能就要少一些。同样的道理,金融消费者未来每期的还款金额,如果按一定的利率,折回到现在刚好等于借款本金,这个利率就是消费者实际承担的借款成本,也就是IRR。
不难发现,人民大学许可认为民间借贷36%红线应采用APR计算,而非IRR计算。但人民银行文章认为,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应该采用IRR计算,在提供信贷产品时,应同步清晰醒目展示年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