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毒犯于勇等罪犯被执行死刑

□记者 赵志国
2月28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执行死刑命令,近日将毒贩于勇、故意杀人犯王军良、徐杰、邵岩、魏长委等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今年52岁的贩卖毒品犯于勇家住卫东区开源中路东30号院,2016年8月1日,于勇向同伙魏某提供的账户汇款7万元用于购买毒品。8月14日,于勇、巴某、盛某驾乘藏有毒品的轿车返回我市,在湖北省境内大广高速燕厦服务区被公安人员抓获,轿车内的68555.64克毒品被查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处于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于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故意杀人犯王军良家住许昌县椹涧乡,王军良得知妻子与张某多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愤懑至极,预谋杀害张某的家人进行报复。2018年12月1日15时许,王军良来到张某家中,将张某的亲属朱某某、张某1杀害,并致张某2重伤。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审理,依法判处罪犯王军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强奸犯徐杰是湖北省竹山县溢水镇天桥村人。2018年8月16日23时至17日凌晨,罪犯徐杰在汝州市物丰街“足享人生”足浴店与黄某发生争执,持尖刀杀害黄某,并强奸余某后逃离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认真审理,依法判处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犯邵岩是黑龙江省富裕县人。2018年4月起,被告人邵岩因经济纠纷,于2018年11月26日7时许在新华区义乌国际商贸城将张某和王某杀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邵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抢劫犯魏长委,曾用名魏长伟,家住鲁山县熊背乡南子营村。2019年7月10日5时30分,罪犯魏长委进入鲁山县瀼河乡老西村四组被害人刘某家盗窃,并叫醒刘某逼要钱财。刘某大声呼救,魏长委遂将刘某杀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魏长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于勇、王军良、徐杰、邵岩、魏长委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