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疫散,再相聚(新疆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8月7日汇总)

8月7日,乌鲁木齐市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达坂城区2例,均为近7日内有疆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时发现,经专家复核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自8月8日0时起,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和达坂城区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天山区2个,新华南路街道南郊客运站社区燕儿窝路77号院、新华南路街道南郊客运站社区燕儿窝路75号院;沙依巴克区1个,长江路街道棉南社区棉花街南一巷工商局家属院小区;达坂城区1个,东沟乡高崖子村。

二、中风险区。天山区1个,新华南路街道燕儿窝路87号院;沙依巴克区1个,友好北路669号昊美生活超市;达坂城区2个,东沟乡东湖村、月牙湾村。

三、低风险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全域(除中、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目前,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启动应急响应,流调溯源、落位管控、密接人员追踪排查等防控工作全面展开,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推进。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健康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测温验码、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8月7日0—20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以上人员均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管控区内筛查时检出,并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第八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针对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在石河子市划定高风险区3个,即石河子市向阳街道1小区三发商店、石河子市老街街道6-2小区81栋楼、石河子市新城街道16小区51栋楼。划定中风险区4个,即北三路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东侧无名路(包含87栋)至图书馆南侧至机关一幼西侧(包含机关一幼)至北环路至东环路(除高风险区外)、石河子市老街街道6-2小区部分区域(79栋、80栋、82栋、102栋、103栋、106栋楼)、石河子市新城街道16小区部分区域(43栋、44栋、46栋、50栋、54栋、16小区西环路185-194号门面房)、石河子市城管局市政工程养护中心综合厂区。低风险区:除已划分为中、高风险区域以外石河子市其它区域。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针对报告的阿克苏市2例、拜城县3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后,决定:

一、将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建安一区11号楼;拜城县众泰花园小区5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将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苹果苑小区19号楼、新城街道建安一区(11号楼除外),拜城县众泰花园小区(5号楼除外)划定为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将阿克苏市、拜城县高中风险以外的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新疆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汇总

(8月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