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十条措施”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6月16日,记者在黔西南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十条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住更宜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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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十条措施》的内容为: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是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租房职工,可按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四是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购建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黔西南州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可至70万元;五是对已结清购建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六是取消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正常还款1年后才能办理提取对冲还贷的时间限制,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或部分还贷,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七是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次办理贷款;八是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九是恢复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十是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5%时,中心可向委托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融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息补差,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需求。
据了解,“十条措施”作出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的政策调整,最大限度减轻了缴存职工购房的资金压力,政策调整前,办理公积金提取后需要正常缴存6个月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开“又提又贷”的时间限制后,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提又贷”仅限于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手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又提又贷”执行范围为购买商品房以备案时间在政策发布之后,购买二手房以取得产权证时间为政策发布之后。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仕成介绍道:“对于需要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大家办理这项业务时,需要注意三点:一是先与房开商联系,确保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二是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中限制贷款情形;三是需要先将商业贷款结清,贷款金额以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本金为准,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文/图 黔西南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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