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逃?没门儿!保山公安抓获两名网上在逃人员

据保山警方:

触犯法律就要及时自首

接受法律的制裁

然而一些人

为了躲避应有的惩罚

竟选择了逃跑

到最后

还是得乖乖地进入

蜀黍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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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网上逃犯1名,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7万余元。

2021年11月22日,昌宁县柯街镇居民张某翔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的96头生猪,以27万余元的价格被王某业收购,多次向王某业追要货款,其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直至后来联系不上,请求公安机关帮忙查处。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及时立案侦查,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业于2021年11月15日,到柯街镇红砖厂旁张某翔经营的生猪收购点,以收购生猪的方式向张某翔收购了96头生猪,价值273050元人民币,约定于2021年11月16日付款。但王某业将生猪拉走后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张某翔多次向王某业追要猪款未果,王某业于2021年11月21日后无法联系,下落不明。案件事实清楚,经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业列为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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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业已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2

6月11日上午11点29分,昌宁县公安局柯街派出所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柯街辖区某宾馆内,有一名兰姓男子涉嫌某案件,请及时处置。”接指令后,派出所立即前往查处,5分钟后,成功将兰某抓获。经调查核实发现:兰某于4月1日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为:354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其因担心被处罚,驾车逃离现场,被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黎贡山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兰某已移交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黎贡山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此,警方郑重告诫

在逃犯罪嫌疑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对主动投案

如实供述罪行的

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