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这项条例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成调查组赴中卫市、固原市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在中宁县、彭阳县等地召开多场立法座谈会,实地走访沙波头区滨河镇中山社区等6个社区,充分听取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制约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难点、堵点和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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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爱卫办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区5个地级市均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自治区级及以上无烟党政机关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4%。爱国卫生运动在防控新冠肺炎、SARS、鼠疫、血吸虫病等传染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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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府拟全面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促进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条例草案,并通过立法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反复修改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报送自治区政府后,自治区司法厅通过宁夏政府法制信息网、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将条例草案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了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等54家单位的意见建议。为了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民意直通车”的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听取了12个立法基层联系点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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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将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聚焦社会关切,回应群众呼声,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项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充分论证条例草案,并及时将条例草案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