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乌鲁木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全家可用

本月起
乌鲁木齐市实行自治区统一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同步推进完善普通门诊统筹
和个人账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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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进一步扩大并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让个人账户也有了互助共济的功能
以前个人账户只能参保人自己使用
现在还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
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并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
参保职工
如需实行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
需要申报办理
下载“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
进入“服务大厅”,点击“业务办理”
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按提示进行操作
建立医保家庭共济关系
■ 门诊统筹政策同步进行调整,乌鲁木齐市职工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与住院待遇水平挂钩,实行差异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 一级(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3000元,并设置单次起付线及限额。
■ 以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为例:一级(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首次起付标准分别为20元、40元、90元,为减轻经常在门诊就医患者负担,从第二次门诊就医起,单次起付标准分别降低至10元、20元、45元。单次支付限额分别为200元、400元、900元。
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后
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仍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划入金额暂定80元/月
待2022年自治区基本养老金
平均水平数据发布后
按平均水平的2%进行调整并补划差额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按照
单位缴费费率、个人缴费费率之和缴费的
按单位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按照单位缴费费率缴费的
纳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
缴费期间不设个人账户
下一步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还将不断完善
立体化、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
继续阅读:家人异地也可“医保共济”
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哪些人群受益?参保人员如何缴费?参保职工在异地的家人能否实现个人账户共济?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作出解答。
乌鲁木齐市哪些人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答:单位在职职工,自愿按照单位费率和个人费率之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已满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了吗?
答:个人账户继续保留,只是调整了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符合医保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平均养老金2%计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费率缴费要缴多少钱?按单位和个人费率要缴多少,个人账户进多少钱?
答: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费率缴费需缴纳职工医保、大额保险、长护保险,三项险种缴费费率分别是7.5%、0.5%、0.1%;如按单位和个人费率缴费需多缴2%,这2%进入个人账户。
乌鲁木齐市单位职工参保,孩子在昌吉上学缴纳居民医保,孩子在昌吉就医个人自付能不能用职工个人账户的钱?
答:可以。全疆已上线门诊共济保障的地州,相互间均可实现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
家庭成员共济能不能用3000元限额?
答:不能。家庭成员共济是指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不能使用普通门诊待遇报销。
当年门诊限额没有用完,第二年可以用上一年剩余限额吗?
答:不能。职工门诊支付限额跨年不累计,即一个自然年度内只使用当年度限额,不能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
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如何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答:参保人员可在本市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选定的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门诊结算享受待遇。
职工在异地能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即可在异地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报销待遇,但不能使用亲属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生育门诊费用能否按照职工普通门诊享受待遇?
答:不能。只能按照生育保险政策享受待遇。
来源:天山网
编辑:杨国庆
责编:杨姝琨
主编:辛铭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