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投诉举报方式公布!

关于公布2022年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包头市委宣传部关于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从2022年5月至9月,对我市存在的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专项行动期间,主要受理涉及新闻敲诈活动、虚假新闻信息、假冒违规机构和平台、违法违规人员及不良现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新闻敲诈活动、无资质新闻采编行为;虚假新闻信息、低俗低质新闻信息;假新闻单位记者站、违规网络平台及公众帐号、违规驻地方机构;假记者、以媒谋私人员;新闻单位采编经营不分,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变相转让出让采编业务,记者证管理不严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对不属于专项行动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举报人应留下详细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包头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

专项行动期间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举报电话:0472-5619377;

举报邮箱:btshdf@163.com ;

来信、来访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B0916室,邮编:014060。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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