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件事,装修公司的老板被判了……

近日,瑞安市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事件
2018年10月,被告人陈某冒用他人名义,与被告人杨某共同经营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工人从事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工程等业务,陈某为公司实际经营者,杨某为公司股东。
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该公司拖欠56名工人工资共107万余元。2019年5月,部分工人向市人社局劳动监察保障大队投诉,该局责令该公司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为逃避劳动报酬支付义务,陈某、杨某均逃离瑞安。杨某经市人社局通知,拒不到案协商解决劳资纠纷,并以其本人也是受害人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
2019年6月和2021年1月,杨某、陈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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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陈某、杨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结合陈某当庭认罪、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判决被告单位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杨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单位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李某某等职工工资计107万余元。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黄君君
通讯员:芮萱
编辑:张茜丨责任编辑:李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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