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事业单位考试最新公告

河套学院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通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河套学院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内大翡翠城东门商业楼_昶辰教育考试中心(地铁2号线_内大南校区站)。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8日—10日。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本次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13日 9:00----18:00。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档案应在《河套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日(10月14日)之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是XXX大学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1年10月14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需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护照)、《报名表》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测量体温。

4.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4.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三、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考生须提供2022年4月10日考试考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告。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行程码”非绿色的;

3. 3月27日—4月10 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 3月27日—4月10 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区旅居史的;

5. 3月27日—4月10 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 3月27日—4月10 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四、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健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我区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内蒙古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 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五、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 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站(http://www.impta.com.cn)以及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0471-6601168、0471-6600198、0478-8416472,“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站(http://www.bskszx.com)。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河套学院

2022年4月2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编辑:刘诗雅

校对:王婧 樊洁

审核:陈焕坤

终审:张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