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盖州一男子跳墙离开封控小区见朋友被拘留 一防疫志愿者泄露信息被处罚

据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3月23日消息,近日,盖州市公安局依法对3名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嫌疑人予以严厉处罚。
一、王某刚故意隐瞒行程被拘留
3月22日12时许,榜式堡派出所在协助镇政府开展疫情防控排查返乡人员工作中,发现辖区东岔沟村王某刚两日前回到家中,行程轨迹可疑。
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很快查清了王某刚的行程轨迹。王某刚于3月19日中午驾驶货车去鲅鱼圈区,夜间开车返回大石桥;3月20日21时许,王某刚由大石桥驾车返回到盖州市榜式堡家中。其在村委会调查时,不如实报告行程信息,故意隐瞒去过鲅鱼圈区的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王某刚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二、冯某斌擅自离开封控小区被拘留
3月21日9时许,双台派出所接到举报:冯某斌私自从鲅鱼圈区一封闭管理小区返回盖州市双台镇一封闭管理小区,且未履行报备审批程序。接到举报后,双台派出所副所长孟凡林、于仁广带领民警韩治成立即赶到嫌疑人冯某斌家中,将其抓获。
经询问,冯某斌交代其为了见居住在鲅鱼圈的一个朋友,于3月19日13时许,从双台镇其居住的小区(封控小区)擅自跳墙离开,前往鲅鱼圈区居住一晚,并于3月20日16时许,原路返回,跳墙回到其住处。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冯某斌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三、志愿者泄露个人信息被处罚
3月22日11时,太阳升派出所接到盖州市纪委监委移交案件,将涉嫌泄露个人信息的郭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郭某某交代:其在盖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志愿者工作时,用微信群将个人信息转发给他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郭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北京青年报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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