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卡给朋友“刷流水”每天躺赚几百块,谁知警察竟然找上门……

“把你的银行卡借给我们,每天躺赚几百块。”
面对这样的诱惑,你心动吗?
以自己的名义办张银行卡租给朋友、提供手机银行支付密码让朋友转账……重要的是,这样的“举手之劳”还能收到红包。不少在校学生和待业青年常无法抗拒诱惑,殊不知,他们正在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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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说是违法,我害怕就没再细看”
入夜,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寒风细雨侵袭而来,街道行人寥寥,兴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丰都中队灯火通明。侯问室里坐着十余名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捏紧双手垂着头,眼神里充满担忧和紧张。
他叫张明(化名),今年24岁,黔西南州安龙人,只有初中学历的他去过工地务工、当过快餐店服务员,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选择辞职,待业至今。
待业,意味着没有经济来源。张明在酒吧喝酒时认识了一位朋友,那位朋友说有一个赚外快的机会,只需要张明借出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每天就有几百块收入。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张明考虑一天,还是答应对方。“我没有工作,需要这笔钱”
迈出借卡的第一步,第二次也就顺其自然。不同的是,这一次朋友在还卡时,交代了一句:“如果警察问起来,你就说是在网上胡乱点的链接,自己操作失误。”
张明知道朋友拿去从事违法活动,虽然心存疑虑,但拿了钱也没再多问。
“为什么说知道他拿去从事违法活动?”
“做正经事不会高价跟我租卡。”
几天后,他接到辖区派出所民警的电话。慌乱的张明删除了和这位朋友所有的聊天记录,按照朋友教的说辞,在派出所对民警撒了谎。
从派出所出来后,张明在百度搜索“租卡给别人洗钱的后果”,网页里弹出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令张明茫然,但他看懂了“犯罪”两个字。
“网上说这是违法犯罪,我更害怕了,所以就没有细看也没有再查下去。”
直到再次被刑侦大队民警传唤,张明才说出真相。“我挺后悔的,怕家里人担心。”坐在询问室里,想到生病在床的爷爷,张明红着眼眶哽咽道。
“我活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晚上十一点,在兴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一个染着红发的年轻人正在接受体检。
他叫胡州(化名),今年20岁。年初,胡州在酒吧喝酒时认识了一个朋友,那人虽然比胡州大五岁,但两人聊得十分投机,于是常约着一起玩。
九月,这位朋友让胡州将银行卡借给他转账刷流水。
“你知道什么是‘刷流水’吗?”
“应该是指银行卡账单之类的吧。”
胡州对于“刷流水”的概念有些模糊,但想到是朋友开口,“讲义气”的他不问原因就答应帮忙。
次日,在兴义市的一条街道,胡州按照朋友的指示坐上一辆车,车上坐着五名男子,但胡州的朋友并没有在车上。
“他是我朋友啊,所以车上全是陌生人我也不怕。”
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胡州将自己的手机银行打开交给司机和副驾驶上的人进行操作,操作结束后,胡州将手机拿回下了车,当天就收到朋友给的红包。隔了几天,胡州又将银行卡再次借给这位朋友“刷流水”。
“警察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还是懵的,真的交友不慎。”胡州叹口气:“没想到我活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重拳出击,“断卡”行动进行时
日前,张明和胡州已经被兴义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近年来,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令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追查打击阻力重重。2020年,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黔西南州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开展涉“两卡”线索落地核查,发起集群案件打击。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共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67个,抓获犯罪人员925人,惩戒959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
据了解,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将只保留用户一个手机或固话号码,两年内不得办理电话用户新入网业务。
同时,出借、出租、出售贩卖手机卡和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犯罪,将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韦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