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这些欺诈骗保行为 最高奖励10万元

每年4月是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

4月19日,

记者从哈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今年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营造全社会关注

并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氛围。

“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哈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虹表示,呼吁广大市民遵守医保规范,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最高奖励10万元。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

1.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名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

1. 盗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医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若您在生活中发现以上欺诈骗保行为,请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 拨打举报投诉电话

2. 寄举报投诉信至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

文:记者 叶翠

编辑:张晓芳

微信号:HaMiFa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