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是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
4月19日,
记者从哈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今年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营造全社会关注
并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氛围。
“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哈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朱虹表示,呼吁广大市民遵守医保规范,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最高奖励10万元。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
1.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名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
1. 盗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医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若您在生活中发现以上欺诈骗保行为,请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 拨打举报投诉电话
2. 寄举报投诉信至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
文:记者 叶翠
编辑:张晓芳
微信号:HaMiFa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