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因琐事开车撞向妻子一家人,竟将岳母当场撞死,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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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21年4月18日,记者从中国检察网发现一则起诉书,其内容显示,河南男子李某开车前往妻子常某某的娘家后,与妻子常某某及岳母杨某某发生冲突,就驾驶汽车向站在院大门口的岳母杨某某、妻子常某某及其岳父常某甲撞去,致杨某某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拨打报警电话,于2020年6月10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6月22日被虞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该案向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虞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7日向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该案于2020年9月9日审理完毕。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6月9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常某某发生争吵,常某某被其母亲杨某某接回娘家。被告人李某从家中驾驶上汽大通皮卡汽车赶到虞城县其岳母杨某某家中找到常某某及其岳母杨某某理论,继而引发李某与杨某某发生厮打。
在双方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李某遂驾驶上汽大通皮卡汽车向站在院大门口的杨某某、常某某及其岳父常某甲撞去,被害人杨某某被撞伤,致杨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拨打报警电话,遂被公安机关在虞城县人民医院抓获。
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潇湘晨报记者张岳 实习生潘欣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