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面临再“进宫” 青田县一男子再次偷盗手机 被判刑一年一个月

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罪,一男子在电动车车兜里“顺手牵羊”一部手机,被判刑。

经法院查明,2020年12月26日的晚上,被害人骑电动车到春风网吧上网,手机放在车兜里,停好车后,忘记拿手机,就往网吧里走去。被告人陈某伟路过此处,看到车兜内的手机便萌生了盗窃手机的想法,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今年1月22日,被告人陈某伟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835元。据悉,这已经是陈某伟因盗窃罪“七进宫”了,他自2011年至今,多次因盗窃入狱。出狱后的他并没有真心悔改,再次犯下相同的错误,这次的他依旧没能侥幸逃过法律的制裁。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遂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伟犯盗窃罪判处尤其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青田侨报 作者 项沁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