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拦你没商量!

昨天上午,市交警大队在城区各重点路段,专项整治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在珠光路、海潮路等路段,记者看到,不少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都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还有一些市民只将头盔放在车篮里。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进行了现场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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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行为320多起。市民们都对整治行动表示认可与支持。
市民:我忘记了戴头盔,确实是自己粗心大意忘记了,我现在回去拿一下。
市民:我觉得戴头盔是非常安全的行为,对自己对家人都是一种保护,戴头盔是利人利己的。
据了解,下一步,市交警部门会持续深入开展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佩戴头盔,保证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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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 王刚:今后我们将持续深化开展,在不固定的时间段,固定的岗口、固定的路口和路段不定时地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整治,同时我们也增加警力,进入社区、学校、机关部门进行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