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城管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

图片
城管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左一)开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责任书。
1月15日上午9时,汉阳区城管执法局督查四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汉阳区开来都市丰景小区附近的一块闲置空地内有人露天焚烧。接到投诉后,城管队员立即前往现场。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正在空地上焚烧干草、树枝落叶。执法队员立即用沙覆盖焚烧点,扑灭明火,并守候在现场,确保火星不会复燃。
督查四中队现场负责人介绍,近期共接到同类投诉3起,均发生在闲置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属违法行为。“此类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有时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干草堆仍在燃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今天,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开具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责任书。”该负责人说。
汉阳区城管执法局督查四中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成立“巡查小分队”,针对辖区的实际情况,重点排查闲置空地、工地,对焚烧干草堆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冬季私自露天焚烧的防治管理工作。此外,还将加强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露天焚烧的危害,阻止乱焚烧行为。
撰文:李紫君 姚俊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