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十四五”时期有序实施“县改区”“县改市”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黄山市将“依法稳妥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有序实施‘县改区’‘县改市’”。

1月8日,《黄山日报》全文发布了2020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黄山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黄山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在“优化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部分,《建议》指出,围绕打造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认真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市域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

另外,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建议》在部署“十四五”时期黄山市“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和“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时提到,“依法稳妥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有序实施‘县改区’‘县改市’”。

《建议》指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坚持把中心城区建设放在大交通便捷、一体化发展的新背景下考量,围绕强化宜居功能、集散功能、枢纽功能这一主线开展工作,打造长三角重要集散地和休闲旅游目的地。着眼于长远发展,提升老城区、拓展城西片区、规划建设新空港片区,加快屯、徽、休、歙同城化步伐,依法稳妥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构建以中心城区‘一环三片’为核心、涵盖休宁县和歙县的‘大主城区’格局,形成统一规划、联动发展的南部城镇群。”

《建议》指出,“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加快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支持各区县建设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有序实施‘县改区’‘县改市’,提升县域经济在全省位势。”

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总面积9807平方公里,2019年末户籍人口148.92万人,常住人口142.1万人。目前,黄山市辖3区(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4县(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