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医保局发布医保十条措施 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

东北网2月17日讯大庆医保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大庆医保十条措施”。
政府兜底报销: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相关医保政策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患者不负担医疗费用支出;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目录的,按医保基金甲类支付,不受现行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限制;先救治后结算:本地、外地确诊或疑似患者均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异地就医患者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和转诊手续,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预付专项资金:动态掌握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信息,对承担救治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拨付专项预付金,对救治患者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加大预付额度,减轻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调整总额预算指标:对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范围之内,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及时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允许医疗机构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支持疫情防控:将械字号的医疗器械、消字号的消杀医用耗材,临时性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最多可开具三个月药量。
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4月30日前完成补办补缴,延期缴纳医保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待遇享受;中断参保缴费人员需在2、3月份办理续保缴费手续的,可延迟至4月份办理,在4月30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连续缴费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
最后,实行“不见面”办业务: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微信办、电话办、邮箱办等方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医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