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执法打通“生命通道” 抽查11个小区清除消防隐患

一个月前

沈阳居民楼大火

由于消防通道被车堵塞

火势6分钟就蔓延到了楼顶!

而占道车主却说:

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元旦当天,

重庆一高层建筑着火,

消防通道被私家车给堵了,

围观群众最后把堵道的车给掀了

堵塞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

千万别给消防通道添堵!

因为生命通道不容霸道!

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

视频:宜昌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近日,为推进集中治理行动,由湖北省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申正祥带队,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及三峡电视台记者对夷陵区和城区打通“生命通道”暨居民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治理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

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中,明察暗访组共抽查夷陵区华宇花园小区、高新区学堂湾小区、西陵区四方堰小区、伍家岗区江临天下小区等11个小区,重点检查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消防标识标线划设等情况,发现多处消防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明察暗访组以清单形式即时向当地进行了交办。

集中整治行动

日前,宜昌市消防委员会印发《全市打通“生命通道”暨居民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治理行动方案》,从1月7日起至3月底,全市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

多部门联合执法

集中发布治理通告

张贴冬春防火宣传海报

消防宣传海报

法律法规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火灾发生时,

救援刻不容缓!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

它的宽度就是生命的宽度!

别再图一时方便 挤占消防通道!

来源:宜昌消防